资讯

懲教署就傳媒查詢有關昨日一宗公眾人士未能成功探訪在囚人士的個案,指昨日早上有一名並非在相關在囚人士登記探訪名單上的訪客,企圖進行探訪,署方依法拒絕。 根據既定機制,探訪者必須是在囚人士探訪名單上的申報訪客。 自《2025年監獄(修訂)規則》上周五生效至今,懲教署從未引用《監獄規則》第48條禁止任何人士進行探訪,亦未曾就任何探訪施加限制或條件。